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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央纠偏农民工去库存 “新市民”再成政策焦点

发表于2016-08-09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医疗、失业人员培训、向获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日前,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支持农业人口市民化。这意味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了更具体到位的政策支持,“新市民”内涵更丰富。

毫无疑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多项政策配套做保障,才能让农民安心变市民。就房地产市场而言,农民市民化,住房是首要需求,毕竟安家才能立业。正是因为此,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成为上半年房地产去库存的一个多方共赢的重要渠道。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一是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二是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

农民变市民的住房需求市场有多大?《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5-2016》测算称,按照未来51亿人城镇化计算,如果70%家庭人口在城镇购房(人均33.3平方米),每年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购房需求可达4.6亿平方米,未来5年总共23.3亿平方米。可以,农民市民化对住房的需求确实很大。

不过,农民进城买房实现市民化,并不是一个政策就能解决,需要多项配套政策。

7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并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其中,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对去库存的提法相比之前有所改变。不同于之前 “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去库存定调,这次政治局会议提出“去库存和补短板的指向要同有序引导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工市民化有机结合起来”。去库存由加快变有序,说明对于引导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工市民化更注重质量提升,更注重相关配套政策保障,是有序进入,而非强制赶进城。

之前很多农民不敢进城,不愿进城,一个关键原因是城里很多公共服务没有提供给农民,进城后最大的担心就是换成城市户口后,会不会强迫把农民原有的那几项权利收走。

此次文件真正给农民市民化吃了颗“定心丸”。《通知》中明确,“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这意味着农民进城变市民后,原有的财产权不变,这一点便稳住了人心。

在业内人士看来,农民变新市民,不仅是一个身份的转换那么简单,而是附着在“新市民”上的内涵(教育、医疗、住房等政策)真正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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