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一 我市获1023.99万元奖励

发表于2018-09-12
标签:企业 

[摘要] 昨(11)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四川省1-8月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工作通报出炉,我市因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获得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昨(11)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四川省1-8月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工作通报出炉,我市因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获得同比改善激励资金690.66万元,PM2.5目标任务激励资金333.33万元,共计1023.99万元,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

据了解,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从1.3亿元增加到1.5亿元。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1.5亿元的奖励资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PM2.5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今年以来,眉山以大气污染防治“点长制”为抓手,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强力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企业整治、扬尘污染防控、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重污染应急、环境执法等八大行动,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见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根据省三大战役办通报表明,1-8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2.5平均浓度40.1ug/m3,同比基准年2015年下降41.5%,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4.4%,同比基准年2015年上升16.4%,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二。

上一页|1|
/1页